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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0 01:35:1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按照《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管理办法》,2023317日召开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学术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征集到的90个课题题目开展研讨,确定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3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分为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大类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
二、申报范围
2023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选题18个(目录见附件1)。申报单位或个人原则上须根据本通知发布课题选题目录进行申报。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为市()县级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科技工作者之家、省科协机关各部(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科协战略合作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及研究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3.熟悉所在研究领域的公共政策。
四、申报要求
1.各课题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立项申报工作。选题推荐单位同等条件下具有承担该课题研究的优先权。
2.各申报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团队力量和研究基础,结合选题深入研究问题,确保研究内容及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立项申请书》 (见附件2),用 A4纸打印一式7份,在封面“申报单位”处和“课题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送至省科协发规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40号贵州科技馆706室,联系人:巴敏,联系电话:0851-85811259) 。
4.2023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立项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3414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经费支持
1.被批准立项的重课题,每个课题补助工作经费8万元;重点课题,每个课题补助工作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每个课题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其中,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60%,获准结题后再拨付剩下的40%
2.结题时需提供验收材料,如财务决算报告,含经费支出明细表等。未按要求完成课题的,经费需原渠道退回,并取消相关单位、个人3年内申报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类项目的资格。
六、课题立项
实施课题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动态调整,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统一开展中期评估、结题评审和成果评选。
1.省科协结合申报单位历年承担课题研究情况进行初审,对未按时结题、报送资料和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申报单位不予纳入立项范围。适时组织召开课题立项现场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课题承办单位围绕选题研究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主要思路及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方面准备陈述答辩,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分排序。未参加现场答辩的一律不予立项。
2.评审组成员根据场评审结果及排序情况,提出建议资助课题清单,报省科协党组会研究批准后,签订课题承办责任书,完成课题立项。获准立项课题将在“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官网上进行公告,并印发承办单位。
七、中期评估
省科协将适时组织对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开展中期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承办单位提交中期成果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评价评分,并结合课题研究主题、主要内容和阶段性成果提出意见建议。
八、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由省科协统一组织开展,原则上不作时限要求,完成一个评审一个。课题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经省科协审核同意,可直接准予结题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结题评审时,课题组要提供验收材料包括:1.验收申请表;2.项目任务书;3.财务决算报告,含经费支出明细表;4.项目执行情况报告;5.课题专家决策建言报告;6.其他支撑材料等。
课题研究实行负面清单制,对未能如期完成调研课题的承办单位3年内不予申报立项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
九、成果运用
结题后,课题组需提供1研究告和1-3份决策咨询专报建议(研究报告8000字左右,决策咨询专报建议4000字左右)。决策咨询专报建议按照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报由省科协择优编辑整理后,形成《决策咨询专报》。
附件1:2023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选题目录.doc
附件2: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立项申请书.doc